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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SH:600728)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和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证监局《关 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佳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