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 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 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025年6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 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 第二条 现金分红为公司利润分配的重要方式,若公司利润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