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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SH:600728)2025-06-13 19: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