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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300890) -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翔丰华翔丰华(SZ:300890)2025-06-13 19:3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六年[6] - 兼任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12][44] - 董事辞任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2] - 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三年内有效[1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低于1/3且含财务会计专业人士[17]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董事会审议[19] - 交易标的营收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审议[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审议[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审议[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21]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通知[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32]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9]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和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5] - 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36] - 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记录由董事和秘书签字[37][3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2] 决议执行与规则生效 - 董事会决议交经理层实施,执行情况报告[46] - 董事长督促决议执行,可出席经理层会议[46]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