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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30033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苏大维格苏大维格(SZ:300331)2025-06-13 19:4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独财顾问[8]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6] - 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3] 募集资金协议与监管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募集资金[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33]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并披露[14]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15] - 将募集资金用于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财发表同意意见[1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31] - 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或独财同意[25]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公告[28] 闲置资金管理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18]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21] - 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22] 审计相关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