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5]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独立董事履职与辞职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 - 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3] 信息与资料管理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10年[28] - 会议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报告与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履职保障与费用 - 公司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资源和专业意见[30] - 相关人员配合,不得阻碍[30]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无法解决可报告监管机构[3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0] - 除津贴外不应取得其他利益[3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2]
京泉华(0028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