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0028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4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6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7 | | 第六章 | 附则 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