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5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1%,首次授予447.13万股,占0.54%,预留52.87万股,占0.06%[2][11] - 2023年8月31日,以78.00元/股向159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74.19万股限制性股票[5] - 2024年5月21日,以88.00元/股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25.81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5] - 2024年8月16日,以87.75元/股向83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1.29万股限制性股票[7] - 2024年9月13日,以87.75元/股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50.9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 激励计划价格调整与归属情况 - 2024年10月12日,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为77.63元/股,预留授予价格调为87.63元/股,作废128,950股,可归属数量1,079,160股[6] - 2024年11月27日,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最终归属人数1,510人,归属数量1,071,360股[7] 回购资金与激励股票总数 - 2023年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不超过8亿元[9] - 2023年和2024年激励计划在有效期内股票数量662.19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1,162.1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41%[11] 激励对象与有效期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368人,约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8173人的16.74%[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止,最长不超60个月[18] 授予比例与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合计447.13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89.43%,占公司股本总额0.54%[19] - 预留部分52.87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0.57%,占公司股本总额0.06%[19]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30%,第二个归属期占30%,第三个归属期占40%[20] -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含当日)前授予,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披露(含当日)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占50%,第二个归属期占50%[20][21] 授予价格与占比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5元/股[23]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2.48%,前1个交易日均价为131.06元/股[23]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0.00%,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135.72元/股[23]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2.27%,前60个交易日均价为131.45元/股[23]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2.38%,前120个交易日均价为131.26元/股[23] 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20.00%,触发值16.00%[28] - 2026年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44.00%,触发值34.56%[28] - 2027年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72.80%,触发值56.09%[28] - 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目标与上述2026 - 2027年一致[29] 实施程序与时间要求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17] -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4]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34]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需完成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等程序[37]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37] 数量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39]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39] 公允价值预测与费用摊销 - 2025年6月13日对首次授予的447.1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公允价值预测算,标的股价129.50元/股[43] - 首次授予447.1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20419.75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5733.69万元、8730.36万元、4476.19万元、1479.51万元[44]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28]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1] - 本激励计划与20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重叠考核年份,相应业绩指标低于前期[32]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对未达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取消限制性股票归属[46]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6]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归属前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48]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收益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48] - 激励对象归属前不享受投票权、表决权,不参与红利、股息分配[48]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50]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会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特定原因除外)[51]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会决定[5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52][5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等情形,失去参与激励计划资格[54]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按原程序办理归属,公司有权按新职务考核;因损害公司利益导致职务变更,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55] - 激励对象离职,自离职之日起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离职前需支付已归属股票个人所得税[55]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返聘,按规定程序办理归属;未返聘,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5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按原程序办理归属,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56][57] - 激励对象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按原程序办理归属,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57] - 本激励计划未规定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处理方式[57]
联影医疗(688271) - 联影医疗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