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济川药业(600566)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济川药业济川药业(SH:600566)2025-06-15 17:45

股权结构与转让 - 2025年6月11日曹龙祥将济川控股10.10%股权以1010万元转让给曹飞,转让后成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30] - 曹龙祥持有济川控股50.10%股权,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8] - 济川控股持有西藏济川100%股权,为控股股东[18] - 济川控股持股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22%[19] - 本次股权转让后曹飞通过济川控股及西藏济川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6.07%股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31] 公司注册资本 - 济川控股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13] - 西藏济川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15] - 上海闻丞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18]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2170.42万元[19] -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4085.481万元[28]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855.5379万元[28] 股份持有情况 - 截至出具日,曹龙祥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6838458股股份[22] - 济川控股持有上市公司416757360股股份,1082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22] - 西藏济川持有上市公司100000000股股份[22] - 曹飞持有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99%股份[28] - 济川控股通过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5.21%股份,西藏济川通过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65%股份[28] 要约收购 -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其他股东所持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350841357股,占已发行股份38.06%,要约价格26.93元/股[34] -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94.48亿元,已存入18.95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占20%[38][62] - 要约收购期限30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接受[40] - 上市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9元,实施后要约价格相应调整[36] - 若要约收购期届满,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低于10%,济川药业将面临退市风险[60] 其他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等多项计划[63][64][65][66][67] -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等与济川药业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济川药业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77] -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等与济川药业董监高无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78] -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等无对拟更换的济川药业董监高进行补偿的计划及类似安排[78] -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等无对济川药业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等[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