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创业(600278) - 东方创业独立董事制度2025.06
东方创业东方创业(SH:600278)2025-06-16 18: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同时任职[12] - 需有5年以上法律、财务等领域工作经验[14]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提名与履职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候选人[12] - 履职资料及工作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同步披露[25]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过半数同意[18][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公司相关责任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公司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独立董事占比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 建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4]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