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4日,注册资本为26,069.9714万元[5] - 公司主要向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终端客户提供科技服务[6] 技术与平台 - 核心技术覆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均自主研发并取得软件著作权[7][20] - 专有技术包括保险行业数据模型等,通用技术涉及移动互联等领域[8][19] - 新致新知人工智能平台提供知识库全生命周期管理,已接入多家中、小型保险公司[14][16] 研发情况 - 2025年1 - 3月研发投入4074.23万元,营业收入43417.33万元,研发投入占比9.38%[2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研发人员810名,占员工总数12.31%[22] - 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在报告期内较稳定[21] 财务数据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21108.32万元,负债总额157746.80万元,资产负债率49.13%[24][29] - 2025年1 - 3月营业利润1106.74万元,利润总额1068.04万元,净利润1238.18万元[27] - 2025年1 - 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0182.59万元,投资活动 - 487.60万元,筹资活动6455.98万元[31] - 2022 - 2025年1 - 3月,来自金融行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2.82%、62.71%、61.70%、68.18%[35] - 2022 - 2025年1 - 3月,主营业务成本中职工薪酬占比分别为79.40%、73.47%、67.80%、68.44%[38] - 2025年1 - 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1.37次/年,存货周转率2.48次/年[29] - 2025年1 - 3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0.77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 - 0.54元/股[29]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财政补贴金额分别为1,630.27万元、2,886.38万元、2,011.97万元和180.1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75%、39.51%、332.99%和16.86%[4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5,347.24万元、106,937.38万元、125,165.77万元和128,084.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48%、63.55%、62.73%和295.01%[43]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1,541.71万元、168,269.29万元、199,519.83万元和43,417.33万元[44] - 2022 - 2025年1 - 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193.92万元、6,861.52万元、809.27万元和1,572.79万元[45] - 2022 - 2025年1 - 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06.46万元、4,326.60万元、-411.44万元和1,477.88万元[4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账面价值为7,216.66万元[46] 员工数据 - 报告期各期末员工人数分别为6248人、6406人、6595人、6582人,离职率分别为31.88%、30.16%、27.83%、9.81%[39]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9.63元/股,经除息调整后为9.60元/股[53][54]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1,249,999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55]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5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6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6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58]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59] 其他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于2024年12月17日实施完毕[5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长江证券信用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436,170股,占总股本0.17%;持有新致转债债券2,990张[66] - 2024年10月8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76] - 2024年10月24日,发行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77] - 长江保荐指定王珺、赵雨为保荐代表人,曹思琪为项目协办人,顾潇、何易励、李佳璇为项目组其他成员[62][64][65] - 经核查,除少量、正常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持股情况[66][68] - 经核查,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等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情形[69] - 保荐机构认为新致软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80]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新致软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80] -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81] - 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源的制度[81] - 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81] - 督导发行人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81] -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文件[81]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81] - 保荐机构联系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82] - 保荐机构电话为021 - 65779433,传真为021 - 61118819[82]
新致软件(688590)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