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设立,2022年8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转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643.5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643.5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7]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8]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9]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3]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43]
翰博高新(301321)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