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603190) - 总经理工作制度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烟台亚通精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