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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6031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亚通精工亚通精工(SH:603190)2025-06-16 18:46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和《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1 / 4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