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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6031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亚通精工亚通精工(SH:603190)2025-06-16 18:46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烟台亚通精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补充 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 11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