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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60319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亚通精工亚通精工(SH:603190)2025-06-16 18:46

股东与关联方定义 - 控股股东指直接持股超 50%或表决权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等及持股 5%以上法人等[2] 资金占用规定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垫支等,控股股东不得要求公司垫付[3][4] - 董事长是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监督与检查 - 审计委员会定期检查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出具专项说明[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批准资金占用造成损失有经济赔偿处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