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普通股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2]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24]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上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4] - 董事、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上交所公开谴责,情节严重或不改的,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4] 章程相关 - 公司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4]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4] 规则性质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规则执行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5]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亚通精工(6031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