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5][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15] - 内部审计机构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等,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14]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开会,三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3] - 原则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0] 其他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7] - 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7] - 审计委员会评议内部审计报告,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不少于十年[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