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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30079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米奥会展米奥会展(SZ:300795)2025-06-16 19:0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议案[1]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诉讼,或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股东会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的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0] 会议召集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会议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前通知[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通知后,确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会议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8]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提案形式向召集人提出[18]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8]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23]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2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3] -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24]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8]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8]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8] 制度修订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7项制度但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