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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百胜智能百胜智能(SZ:301083)2025-06-16 19: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1] 项目检查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检查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1]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时间不超6个月[13]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或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需股东会决议[9] 资金调用审批 - 从专户调用募集资金超董事会授权范围需报董事会审批[10]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4] - 补充到期应归还,无法归还需履行程序并公告[1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明确计划并投入[15] 闲置资金投资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安全、流动性好,不得质押[18] -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26]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6] 发行证券相关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未满五年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编使用情况报告[2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董事会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28] 信息披露 - 投资进度与计划有差异需解释原因,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要披露收益等信息[29] 鉴证报告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会计师出鉴证报告并在年报披露[29] - 鉴证结论为特定情况,董事会要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9] 收购资产承诺 - 以发行证券收购资产,相关当事人要遵守和履行承诺[29] 聘请会计师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对资金使用出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30]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后出专项核查报告[30] - 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30] - 公司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要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33]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