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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百胜智能百胜智能(SZ:301083)2025-06-16 19:01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人员[9] 财务披露与会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审计委员会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定期会议召开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发通知,通知日距会议召开日不少于三日[15] 会议规则 - 委员本人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视为放弃投票权[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定期会议现场召开,临时会议可通讯或书面材料分别审议[17]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董事、高管列席[17] 其他规定 - 经董事会批准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会议记录出席委员签名,文件等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8]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