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二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百分之十[8][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选举与投票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4][15]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董时用累积投票制[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7] 会议保障与实施 - 公司召开股东会设现场会场,同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会[17]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借款或资金往来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时,为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2][33]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6][37] 其他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0][41]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39]
百胜智能(3010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