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或公告[9]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2][13]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股东会变更相关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4]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于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6] 股东表决权相关 - 投资者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19] 股东权利征集相关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19] 股东会表决相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除特定人员外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2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4] 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记录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5] 股东会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5] 提案实施相关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5] 股东诉讼相关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新规定并由董事会修订[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30]
米奥会展(3007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