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董事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4]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分别为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对应董事人数[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二分之一[8]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时,按不同情况进行补选或第二轮选举[9] - 获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数排序当选[9]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时,进行第二轮选举[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