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董事会构成与权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董事长、两名副董事长和三名独立董事[8]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事项[4] - 董事长可根据授权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资产事项[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年度业绩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半年度业绩会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8]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提前十日书面送达,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或按规定方式送达[30] 会议组织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怠于出席致无法满足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33] - 董事会做出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方可通过,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信息披露与事务处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推动公司提升治理水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 -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对外信息披露[22] - 公司董事会须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全面、及时、准确披露董事会会议所议事项或决议[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