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股票期权2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95%[6][29] - 行权价格为13.33元/份[7][39] - 激励对象共6人,包括董事、高管和核心员工[7][25]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7][32] 人员分配 - 董事周志获授50万份,占授予总量25%,占总股本0.24%[30] - 核心员工5人获授150万份,占授予总量75%,占总股本0.71%[30] 时间安排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11][33] - 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34]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时间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36]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时间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36]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6][62] 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目标增长率18%,触发值14%[45]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目标增长率48%,触发值38%[45] 行权比例规则 - 公司层面按实际营收增长率确定可行权比例[46] - 个人层面按考核结果A、B、C、D对应行权比例100%、80%、50%、0%[46] 模型及参数 - 用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2025年6月16日测算有相关参数[58] 审议及实施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授予条件时授予期权,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63]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2] - 董事会审议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1] 费用及调整 - 费用摊销对净利润有影响但不大,考虑正向作用业绩提升高于费用增加[60]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按公式调整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50][51][52][53] - 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聘请律师出具意见并披露[54] 终止及变更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或激励对象出现问题,激励计划终止或期权注销[80][82][83] - 股东大会审议前拟变更或终止需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决定[68][69][7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行权前期权不得转让等[76][77]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致不符安排,未行权期权注销,已行权返还利益[78][80] - 激励对象因特定情形职务变更等,未行权期权注销[83]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等情况,期权按计划进行[84][85][87] - 公司与激励对象纠纷协商调解60日未解决可诉讼[89] - 激励计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2]
深圳新星(603978)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