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3002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明确股东会的权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 股东会的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