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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医疗(688085)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友医疗三友医疗(SH:688085)2025-06-18 17: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3]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原因,延期要公布新日期[19]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应记载相关内容,召集人保证会议连续举行[25][29]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1] - 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应回避,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需述职[29]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34] - 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2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4]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36]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结果[37]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1]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总裁组织实施,董事长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8][51]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