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92,474,692元变更为92,707,940元[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上市地点表述变为证券交易所,住所明确为55号院7号楼1 - 5层,注册资本表述为9,270.7940万元[6] 股份相关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248股,于2025年5月23日上市流通[1] - 公司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365万股,每股面额1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2707940股,均为普通股[7]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4][5] - 公司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4][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上市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8] - 限售期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向法院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2] 股东大会相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需特别决议通过[14][2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多种情况,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董事会应及时审议并披露[3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3] - 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7] 公司通知送达 - 公司通知以邮递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39] - 公司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送出的,自发送之日的次日为送达日期[39]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自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39] 公司合并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0]
热景生物(688068) -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