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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688068) -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热景生物热景生物(SH:688068)2025-06-18 17: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8]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7]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或一年内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20]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21] 日常工作 - 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和组织工作[24] - 内审部应制定工作制度和程序,报董事会备案[24]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4] - 认为必要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由内审部制作,包含多项内容[26] - 决议应制作记录,成员需签名保存[2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9] - 未尽事宜依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