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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公司章程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SH:603267)2025-06-18 17: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134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108.0892万元,每股面值1元[9][19] 股份相关 - 发起人于2016.5.12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合计12000万股[20][21][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108.0892万股,均为普通股[2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股东与董事权益及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相关人员违规致损请求诉讼[39][40] 公司决策与会议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6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75] 其他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信息披露媒体[197]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