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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SZ:301518)2025-06-18 17:49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与股本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2]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 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3] - 所规定事项完整[3]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4] - 公司说明设定指标具科学性和合理性[26]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0]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1]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无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37]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8] - 律师认为计划内容、拟订审议公示程序、激励对象确定等均符合规定[38]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38]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