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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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2025!中国聚醚多元醇行业产业链、产量及重点企业分析:结构性矛盾凸显,产业升级迫在眉睫[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7-04 09:29
内容概况:聚醚多元醇作为聚氨酯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家具、汽车、家电、建筑保温等多个行业。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消费升级,这些下游行业对聚氨酯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而推动 了聚醚多元醇产量的稳步上升。2024年,中国聚醚多元醇产量为548万吨,同比增长7.07%。尽管总量 创新高,但行业产能利用率仍低于70%,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与此同时,高端特种聚醚(如 POP、高回弹聚醚)占比不足30%,进口依存度仍超15%,显示产业升级空间巨大。 相关上市企业:万华化学(600309)、隆华新材(301149)、长华化学(301518)、红宝丽 (002165)、联创股份(300343)、沈阳化工(000698) 相关企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 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克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敏华家具制造(惠 州)有限公司、喜临门家具股份 ...
长华化学: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5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039,71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 18.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208,981.10 元(不 含交易费)。 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 价格上限 24.83 元/股(调整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 ...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2 19:33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5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含),不低于 1,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1,400 万元。回 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 ...
长华化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
长华化学(3015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6-29 15:45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
长华化学(301518)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9 16:45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3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 1,039,71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1.67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39,138,486 股×1.67 元÷10 股=23,236,127.16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3,236,127.16 元 ÷140,178,204 股×10 股=1.6576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 司 ...
可控核聚变展望:进入关键导入期
太平洋证券· 2025-06-18 23:18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可控核聚变开启能源革命新征程,是人类终极能源解决方案,具备能源丰富、零排放、安全性高等优势,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选择 [4] - 多技术路线并行突破,磁约束与惯性约束成主流,两类技术均进入工程验证阶段,共同推动聚变能从实验室走向工程化 [4] - 产业链协同发展,材料与设备成攻关核心,上游超导材料、耐辐照钨合金突破技术壁垒,中游设备进入供应链,下游推进示范项目 [4] - 政策与资本双重助力,商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支持,国际力量加大投入,全球私营企业融资超62亿美元 [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多技术路线:磁约束与惯性约束为主流 - 聚变基本原理是轻原子核在超1亿℃高温高压下聚合成较重原子核并释放巨大能量,选择氘 - 氚聚变因反应截面大、点火温度相对低、燃料获取便捷、能量密度高 [7] - 全球聚变研究主要集中在磁约束聚变和惯性约束聚变,磁约束聚变装置有托卡马克、仿星器、磁镜三种类型,惯性约束聚变主要方式是激光和Z箍缩 [11] - 托卡马克利用环形磁场和极向磁场约束高温等离子体,优点是磁场约束效率高、易实现高温等离子体、技术成熟度高,缺点是依赖等离子体电流维持磁场、易引发磁流体不稳定性、结构复杂、运行成本高 [14] - 仿星器通过三维螺旋形外部磁场线圈约束等离子体,优势是无等离子体电流、避免破裂风险、适合稳态运行、磁场结构自然稳定、对材料要求较低,缺点是磁场设计复杂、建造成本高、约束时间短 [19] - Z箍缩惯性约束聚变通过高功率驱动器轰击微型燃料靶丸,利用靶丸物质消融反冲产生的惯性压力压缩燃料,优势是有小型化潜力、无需稳态约束、可模拟核武器物理,缺点是驱动器效率低、靶丸制备苛刻、辐照不均匀性导致压缩效率下降、能量输出断续、依赖高效能量转换与储能系统 [24] - 各国资本开支是投资预判的前瞻性指标,美国、欧洲等海外地区已通过私营企业融资与政府项目加速推进,中国未来五年将进入投资密集期,中核集团未来五年将投入超500亿元用于可控核聚变关键技术攻关与实验堆建设 [29] - 重点公司进展情况各有不同,如CFS预计2035年发电,Helion Energy目标2028年并网发电等 [32] - 国内主要聚变项目融资情况不同,部分项目有政府主导,部分项目获企业或资本融资 [34] - 国内外主要聚变项目各时间节点不同,从Q值验证到厂房建成平均需10 - 15年,中国因技术追赶和政策支持显著缩短至3 - 5年,总体建设时间普遍超过20年,中国“星火”项目通过混合堆技术将时间压缩至12年 [36][37] - 示范堆阶段投资回收期约15年,IRR为8 - 12%;商用堆阶段回收期可缩短至10年以内,IRR提升至15% +,美国Helion等私营企业远期IRR可能突破20% [37] - 商业化挑战包括材料耐久性、成本控制和国际竞争格局等问题,中国在高温超导、紧凑型托卡马克领域领先,美国私营企业主导技术创新,欧洲依赖ITER项目 [38] 产业链协同发展:材料与设备攻关 - 以ITER、CFETR为例,核心设备可分为超导磁体系统、真空室与第一壁、偏滤器与包层、加热与诊断系统四部分,各部分有不同的核心材料和成本占比 [42][44] - 产业链上游包含超导材料和耐辐照材料,中游包含磁体系统、真空与冷却系统、加热与诊断系统,下游由中核集团、中科院系进行总工程承包 [45] - 西部超导是中国唯一实现低温超导线材商业化量产的企业,具备全流程生产能力,产品覆盖多领域,但面临技术瓶颈、国际竞争、成本控制和资本支出等挑战 [49][50] - 联创光电是国内光电及高端装备领域的龙头企业,在高温超导等领域形成技术壁垒,参与“星火一号”项目 [52] - 永鼎股份是国内光通信与超导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聚焦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研发与生产,技术突破使超导带材性能提升、成本降低,产能扩张并参与多个项目 [54][57] - 精达股份是全球特种电磁线领域龙头企业,通过参股布局可控核聚变领域,高温超导技术领先,但面临技术瓶颈和成本控制等挑战 [58][61] - 安泰科技是先进金属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聚焦核聚变装置核心部件制造,技术优势明显,但需提升部件耐辐照寿命和应对项目进度问题 [62][63] - 国光电气是国内真空及微波应用产品领域的核心企业,在核聚变真空系统与微波器件领域技术领先,有产能扩张规划 [64][65] - 合锻智能是国内高端成形装备制造领域的龙头企业,依托精密制造能力切入聚变堆核心部件制造环节,技术优势显著,占据技术高地 [66][67] - 爱科赛博是产品根基好、拓展能力强的国产电源龙头,攻克超导电源难题,参与多项国内外重大核聚变项目,但面临项目要求严苛和风险挑战 [69][71] 政策与资本助力:未来延伸空间可期 - 聚变能源开发面临多重挑战,预计2030 - 2050年进入示范堆验证阶段,跨越4个节点后还面临经济竞争力差的困境 [74] - 国家顶层设计将可控核聚变列为前沿技术和战略储备能源,核能“三步走”战略深化,明确发展时间表 [77] - 国家通过科研专项与财政投入支持可控核聚变研究,如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十三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核集团专项规划等 [79] - 社会资本引导方面,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筹)获增资,地方政府配套设立聚变产业园,上海助力核电装机目标 [82] - 国家级创新联合体、国际合作机制和企业技术联盟协同攻关,推动技术转化和国产化 [88][89] - 核心技术专项突破,支持材料与设备国产化,推进装置建设里程碑,如BEST紧凑型托卡马克和星火一号混合堆 [92][93] 产业链受益标的:重视有长期成长空间的方向 - 产业链受益标的分为上游核心材料与关键部件、中游核心设备与系统集成、下游工程应用与商业化三个方向,相关公司分别有精达股份、永鼎股份等,爱科赛博、联创光电等,中国核电等 [96][97][98]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8 17:49
法律意见书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扬富路 11 号南岸新地一期 W01 号楼 06 层 05 室 电话(Tel):0512-62571566 邮政编码:215000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080 号 致: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或"本所")接受长华化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长华化学(30151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6-18 17:49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不超103.971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0.74%[7] - 首次授予95.3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1.66%[7] - 预留授予8.671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8.34%[7]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96元/股[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9]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9人,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20.94%[9]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0]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相关程序,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2][19]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38] -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分两次归属,比例均为50%[38] 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较2024年不低于10.00%,2026年较2025年不低于15.00%,2027年较2026年不低于20.00%[48] 价格与数量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有相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公式[54][56] 公允价值测算 - 2025年6月17日对首次授予的95.30万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标的股价为21.75元/份[60] 投票表决 - 股东会对激励计划投票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投票情况需单独统计并披露[65] 变更与终止 - 公司变更激励计划需股东会审议,终止激励计划在股东会审议前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需股东会决定[71][72]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等情况会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62] - 公司有激励计划解释执行权,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代扣代缴税费,及时准确披露信息[74]
长华化学(301518)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6-18 17:49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与股本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2]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 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3] - 所规定事项完整[3]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4] - 公司说明设定指标具科学性和合理性[26]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0]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1]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无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37]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8] - 律师认为计划内容、拟订审议公示程序、激励对象确定等均符合规定[38]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38]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