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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股份(600826)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兰生股份兰生股份(SH:600826)2025-06-18 17:48

通 商 津 師事務所 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一交易日,公司回购至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份为11,349,981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回购股份》,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服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浩兰生会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东 浩 兰 生 会 展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以 下 简 称 " 《 公 司 章 程 》")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 异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