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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600872) - 中炬高新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中炬高新中炬高新(SH:600872)2025-06-18 17: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通知[6][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10]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6] - 公司相关方可行使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5] - 公司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授权与审批 - 股东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会行使30%净资产以下对外投资审批权[29] - 董事会审定300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29] - 董事会审批未达额度对外担保需特定董事同意[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