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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高新杭州高新(SZ:300478)2025-06-18 17:4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非书面[1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3] 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7]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书面或举手方式进行[22] - 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其过半数通过[2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29] 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含表决方式和结果[31]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2] - 董事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不说明视为同意[33] - 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有问题及时审议[3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