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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6033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莱克电气莱克电气(SH:603355)2025-06-18 17: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3]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表决[25] - 现场宣布或秘书通知表决结果[26]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7]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9] 提案处理 - 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3] 会议记录 - 可全程录音[34] - 秘书安排记录,含多项信息[36]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7] 决议确认与公告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38] - 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披露前保密[39]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