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6033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
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2][5]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 60 日内完成补选[7] 信息申报 - 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义务责任 - 忠实义务 2 年内有效,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10][11] 追责与复核 - 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责,有异议 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2][5]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 60 日内完成补选[7] 信息申报 - 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义务责任 - 忠实义务 2 年内有效,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10][11] 追责与复核 - 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责,有异议 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