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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6033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莱克电气莱克电气(SH:603355)2025-06-18 17:48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前需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与意见 - 记录所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至少保存十年[5][7]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含同意等[6] 其他要求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7]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