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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30014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盈康生命盈康生命(SZ:300143)2025-06-18 17: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为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导致不足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2] - 任职后不符规定应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补足[12][1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数通过[24]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部分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审议[2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和专门会议记录至少十年[18][27] - 年度述职报告应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专门会议需记录所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7] -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发表明确意见,分歧时分别披露[27]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8]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8] -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人士应参加培训[29] - 本制度为董事会议事规则补充,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