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英思特(30162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英思特英思特(SZ:301622)2025-06-18 18:01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和《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 东会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 东有权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数乘以该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