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管理证券部,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任职要求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资格证书[4]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事务[8][11][12]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制定资本市场战略[11][12] 相关规定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7][18]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9][21] - 任职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至信息披露[21]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21]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