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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英思特英思特(SZ:301622)2025-06-18 18: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5] 权限规定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报股东会批准[7]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批准签署部分交易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 - 部分交易达到一定标准,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如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种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3] 会议规则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并提议案[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除外[3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40] - 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秘书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时间、地点等或增减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两日书面通知[4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47]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出席[4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52]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56] - 过半数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无法判断,主持人要求暂缓表决[5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设战略与决策、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30]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是高管,对董事会负责[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61]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签字负责,有异议免责[6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10年[63][64] - 董事会决议公开前,相关人员保密[66]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66]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6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