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6033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及其董高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等多类人员[7] - 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9] 信息管理流程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9][10] - 相关主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0][11]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1] - 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填写表格、核实报备[13] - 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等[13]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9] - 知情人违规泄露信息,董事会视情节给予处分[19] - 保荐人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视情节解除中介服务合同等[19] - 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9] 信息管控措施 - 公司加强对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1] - 董高人员等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5] - 主要股东等讨论重大事项控制信息范围,异动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17]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7] - 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可拒绝不合理要求[17]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