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60377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14]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扭亏为盈等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5]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信息披露范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9] - 发生重大事件、股东股份变动、公司信息变更等应披露[18][19][20] 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等流程[24] - 临时报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等流程[30]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9] 保密与违规处理 - 未公开信息应保密,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38][47]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赔偿[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