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600150)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4]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及交易所谴责批评[7] - 过往任职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7]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提名[1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5] - 因特定情形缺额应60日内补选[15][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1] 独立董事津贴与监管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3] - 由证监会监督,上交所和协会自律管理[36] - 违规可采取监管措施并处罚[37] 股东定义与制度说明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41] - 制度“以上”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