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600150)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船舶中国船舶(SH:600150)2025-06-18 17: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2]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5] - 按规则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17] - 书面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8] 决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2] - 审议担保事项,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与会董事同意[27]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4]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28] - 议案未通过,1个月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8]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31] - 董事对记录有异议可书面说明,未说明视为同意[35]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32] - 会议档案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报送备案并公告[33] - 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3] - 会议序号按届序和召开顺序编排[3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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