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688239)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 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