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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6037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来伊份来伊份(SH:603777)2025-06-18 18: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公司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 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等情况[15]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业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审计费用及事务所更换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1]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