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6] - 独立董事委员过半数且担任召集人[6] -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委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3名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原委员继续履职[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等资料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11]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可建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1] -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11] - 审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1] - 指导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12] - 监督公司的整体道德环境建设工作有效性[13] - 制定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的政策等并监督选聘过程[1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19] - 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并在特定时间沟通[19]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独立性等方面[2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20] 内部审计相关 - 内部审计及内控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检查和评估[21]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督导内部审计及内控部门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24]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8] - 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提议召开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8] 股东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可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0] 会议相关 - 每个会计年度内,审计委员会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32] - 定期会议会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原则上前3日发出通知[33] - 情况紧急时,临时会议可随时口头通知,召集人需在会上说明[3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3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36]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3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37] - 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获规定有效票数即形成决议,签字后生效[41] - 关联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认为无影响可参加表决[45] - 关联委员回避后无关联委员不足3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46] 决议相关 - 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细则,自作出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向董事会提出撤销决议[15]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审核财务信息时应关注管理层变更、内控缺陷等主要风险因素[17]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项的意见或说明[18] - 决议实施中应跟踪检查,违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42] 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五年内从业经历等情况[48] - 公司需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变动、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年度履职情况等信息[49]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49]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50] - 公司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50] 细则相关 - 细则与相关法律等不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5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5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委员任职相关 - 委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商业经验,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任[55]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按规定解除其职务[56] - 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58]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